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及变更流程(非假期期间)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12-18浏览次数:3387

  1.申请户档暂留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可根据自身情况登录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填写就业信息、上传影像证明材料,并凭影像证明材料纸质版向学院提出《就业报到证》办理申请。


2.已办理回原籍《就业报到证》,需改派至北京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

毕业生需登录就业综合服务平台使用“变更就业信息”菜单,点击“提交修改数据申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就业形式,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持以下材料交至学院就业联系人处:

(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也称《三方协议》)。

(2)原《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上联即毕业生离校时领取的《就业报到证》,下联在毕业生档案中,档案自学校发走后需毕业生本人到档案存放部门取出,或档案退回学校后由档案部门取出,学生工作部(处)就业科可开具“抽取报到证下联介绍信”或“退档介绍信”)。

(3)京外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函:《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毕业生接收函》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毕业生接收函。

(4)如毕业生已与非改派后的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还需提供解约函;如毕业生尚未凭户口迁移卡回原籍落户的,还需提交户口迁移卡复印件。


3. 已办理回原籍《就业报到证》,需改派至北京单位的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可办理):

(1)办理二分回原籍手续的北京生源毕业生,离校后落实北京就业单位的,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1〕1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离校后未就业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后实现初次就业时,由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就业报到证》上一次性签注就业手续。已在京就业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调整工作的,不再办理在《就业报到证》上签注调整意见的手续,工作变动时,均按照人员调动程序办理档案接转手续。

(2)改派单位为中央单位的需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4.已办理回原籍《就业报到证》,需改派至京外单位的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可办理):

毕业生登录就业综合服务平台使用“变更就业信息”菜单,点击“提交修改数据申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就业形式,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持以下材料交至学院就业联系人处:

(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也称《三方协议》)。

(2)原《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上联即毕业生离校时领取的《报到证》,下联在毕业生档案中,档案自学校发走后需毕业生本人到档案存放部门取出,或档案退回学校后由档案部门取出,学生工作部(处)就业科可开具“抽取报到证下联介绍信”或“退档介绍信”)。

(3)如毕业生已与非改派后的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还需提供解约函。


5.已二分回原籍,后取得天津、深圳、西安、武汉、杭州等城市接收函,需改派:

天津、深圳、西安、武汉、杭州等不少城市可以“先落户、后就业”。这种情况可登录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填写就业信息、上传“当地接收函”及就业相关影像证明材料,并凭影像证明材料纸质版向学院提出《就业报到证》办理申请。


6.已办理派遣到用人单位的《就业报到证》,需办理改派到另一个用人单位的《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毕业两年内):

《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须原就业单位将毕业生档案退回学校,并出具书面解约材料。逾期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已在京就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调整工作的,可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按照人员调动程序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北京生源原则上不办理改派手续,但中央单位除外。

毕业生登录就业综合服务平台使用“变更就业信息”菜单,点击“提交修改数据申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就业形式,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持以下材料交至学院就业联系人处:

(1)原用人单位解约函。

(2)原《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上联即毕业生离校时领取的《报到证》,下联在毕业生档案中,档案自学校发走后需档案退回学校后由档案部门取出,学生工作部(处)就业科可开具“抽取报到证下联介绍信”、“退档介绍信”)。

(3)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也称《三方协议》)。


7.已办理回原籍《就业报到证》,由于生源地错误,需重新办理:

毕业生持以下材料交至学院就业联系人处:

(1)原《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上联即毕业生离校时领取的《报到证》,下联在毕业生档案中,档案自学校发走后需毕业生本人到档案存放部门取出,或档案退回学校后由档案部门取出,学生工作部(处)就业科可开具“抽取报到证下联介绍信”或“退档介绍信”)。

(2)家庭户口卡复印件。


8.已办理派遣到用人单位的《就业报到证》,由于报到单位名称或单位地址错误,需重新办理:

毕业生持以下材料交至学院就业联系人处:

(1)原《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上联即毕业生离校时领取的《报到证》,下联在毕业生档案中,档案自学校发走后需毕业生本人到档案存放部门取出,或档案退回学校后由档案部门取出,学生工作部(处)就业科可开具“抽取报到证下联介绍信”或“退档介绍信”)。

(2)如报到地址错误,请提交本人签字的情况说明(京外生源派遣北京单位需提供户口接收函复印件);如报到单位名称缺字少字错字,请提交《就业协议书》(也称《三方协议》)复印件;如报到单位名称需全部修改,请提交本人签字且单位盖章确认的情况说明原件。


9.已办理标注结业《就业报到证》,需重新办理标注毕业的《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持以下材料交至学院就业联系人处:

(1)原《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上联即毕业生离校时领取的《报到证》,下联在毕业生档案中,档案自学校发走后需毕业生本人到档案存放部门取出,或档案退回学校后由档案部门取出,学生工作部(处)就业科可开具“抽取报到证下联介绍信”或“退档介绍信”)。

(2)毕业证复印件。

10.已办理派遣到用人单位的《就业报到证》,需改派回原籍:

2017届及之前毕业生,如果派遣超过一年,单位出具未报到或者派遣一年内解约函等有关证明,且未转正定级,档案已退回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办理二分回原籍的手续。

2018届及之后毕业生,需在《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由原就业单位将毕业生档案退回学校,并出具书面解约材料后,申请办理二分回原籍的手续。

毕业生登录就业综合服务平台使用“变更就业信息”菜单,点击“提交修改数据申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就业形式,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持以下材料交至学院就业联系人处:

(1)原用人单位解约函。

(2)原《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上联即毕业生离校时领取的《报到证》,下联在毕业生档案中,档案自学校发走后需毕业生本人到档案存放部门取出,或档案退回学校后由档案部门取出,学生工作部(处)就业科可开具“抽取报到证下联介绍信”或“退档介绍信”)。


11.毕业去向为接本、考研的毕业生录取后不再攻读:

(1)毕业去向为考研的毕业生,录取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办理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就业手续。毕业生需凭录取学校出具的放弃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就业单位录用材料(申请未就业/二分可不提供录用材料)、已有毕业学历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向学院提出《就业报到证》办理申请。

(2)毕业去向为接本的毕业生,录取后提出不再攻读或者入学后退学的,凭退学学校的退学材料原件、就业单位录用材料(申请未就业/二分的不提供),向学院提出《就业报到证》办理申请。

(3)如毕业超过两年,且学生档案留存在学校,需在就业信息网“下载中心”板块下载《户口、档案转回原籍申请书》填写提交,办理二分手续。


12. 毕业超过两年且档案在学校的,仅办理二分手续。

毕业超过两年且档案在学校的(仅针对2002年及之后的毕业生),需在就业信息网“下载中心”板块下载《户口、档案转回原籍申请书》填写提交,办理二分手续。


学生工作部(处)就业科

【办理就业事务时间】周一、周三、周四、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办公地点】游泳馆三层308办公室

【办理电话】65783081


学生工作部(处)档案科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办公室

【办理电话】65779599


保卫部户籍科

【办公地点】44号楼一层学生服务大厅

【办理电话】657837518001


说明:

1. 报到证领取时间:申请办理改派的毕业生请最晚于当周周一上午11:00前提交材料至所属学院就业联系人老师处,并最早可于当周周三至学院就业联系人老师处领取;如当周周一上午11:00后提交材料,则最早只能于隔周周三领取。


2. 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如户口档案仍在学校,需凭新办理的《就业报到证》和学院为毕业生打印的户档迁转单前往户籍部门办理户口迁转手续(44号楼一层学生服务大厅,电话65783751转8001),档案由学校直接邮寄发出。如毕业生户口档案已转回到生源地或用人单位,毕业生凭新办理的《就业报到证》回户口档案存放地办理迁转手续。


3. “回原籍《就业报到证》改派至北京单位、回原籍《就业报到证》因升学改派至北京地区高校的毕业生,如户口已迁转回生源地,需凭新的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以及《接收函》到原籍户口所在派出所直接提出户口交至新单位即可完成落户北京手续。如毕业生仍持有《户口迁移证》,并未回原籍落户,凭新的报到证(升学学生不需此材料)、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恢复户口函件(由北京市教委开具)及《接收函》(升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办理恢复户口手续(关于恢复户口的详细流程请咨询学校保卫处户籍科)。


4.关于户档分离问题,有如下说明:①北京、上海等不能解决户口的单位,学校不能直接派遣,应先二分,后由用人单位从二分单位调档;②户档同省不同市:有部分学生在生源省就业,但不在同一城市,经学生申请,可以户口迁回原籍,档案派至用人单位。


5.关于报到证备注的说明:报到证补办主要有五类:专用备注、结业换毕业备注、退学备注、落户使用备注、补办备注,除上述五种情况外,北京市教委不予任何形式备注。有个别人才要求在报到证抬头打人才,备注打印单位名称的,一律在报到证抬头使用括号的形式。请毕业生登录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填写就业信息时准确填写“报到证单位”名称。


6. 2001年及之前的毕业生,不予受理就业手续办理申请。


7.如委托他人办理,请下载本文附件《中国传媒大学就业手续办理授权委托书》。


8.暑假和寒假期间就业手续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王芯蕊]

《中国传媒大学就业手续办理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