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6-09浏览次数:520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附8《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本次补偿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偿资助对象

1.我校2020年全日制本科生、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2.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3)

3.已签署就业协议。

  

二、就业地区及基层单位界定

  

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基层单位包含两类

1)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在县城中学从事教育工作、县城医院从事医务工作和县政府派出街道(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工作等可以纳入补偿代偿申请范围。

2)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主要指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因上述行业分布广、地区跨度大和流动作业性强,工作现场可以包含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政府所在地。对于化工、电力、航天、邮政、交通、机械制造、冶炼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补偿或代偿申请人应出具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乡镇以下的相关就业证明,即上述行业工作现场不含县政府所在地。

通讯、金融、烟酒等行业不属于代偿申请范围。

工作单位或现场在县政府所属局委办等机关单位、地级市市辖区及以上城市所辖街道(社区)的,不在补偿代偿申请范围。

西藏自治区除拉萨市市辖区外均纳入补偿代偿范围。

三、代偿资助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向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两份);

2)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就业单位公章的有关证明材料(附件2)(两份);

4选调生需填写出示二次分配证明(附件3(两份)

5)根据申请情况,学生填写《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汇总表》或《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一份附件4,附件5)。

2、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的纸质版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的电子版报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3、学校审核: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材料的贷款信息,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其就业信息。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无异议的拟推荐名单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确定资助名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获代偿资助学生名单,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电话或邮件通知获代偿资助毕业生,同时将获代偿资助学生信息归档。

5、代偿资助款的发放: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分年度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代偿完毕。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报送方式

1.学生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给学院,学院签署意见后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2.电子版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平台,电子版文件名按...学院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发送。(电子版汇总表内含1学费补偿汇总表2贷款代偿汇总表

(二)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0623

(三)注意事项

有关证明材料指的是:对存在选调分派等情况需要二次定岗以及虽不存在二次定岗,但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申请时应当出具能够证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该材料需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对暂不能落实工作岗位或实际工作地点尚不明确的应届毕业生,本次无需报送补偿或代偿申请材料,留待年底第二批再行报送,第二批的报送截止时间为当年1220

附件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doc

附件2:就业证明.doc

附件3:二次分配就业证明.doc

附件4:2020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5:2020年基层就业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6: 中国传媒大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