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征文系列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3-01浏览:19

为深入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也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决定联合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教助中心【2015】14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的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31日。

二、活动主要内容

1.征文

 1.1征文活动主要面向我校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老师和辅导员,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自己或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

1.2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1.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获得国家各级各类资助的同学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1.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校-学部(直属学院)-姓名-专业-题目。

1.5参赛文章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本次征文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2.视频

2.1视频大赛的主题是“让梦想点亮芳华”。主要面向全国高校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在校学生。视频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在学习或生活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的青春、奋斗、梦想,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2.2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视频长度1-3分钟, 500M,MP4格式。

    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4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学部(直属学院)-姓名-专业-视频名称。

2.3参赛作品以学部(直属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部(直属学院)统一报名汇总提交。此次视频大赛不接受个人报送。

2.4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三、活动实施及报送要求

1.各学部(直属学院)应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动员,要认真遴选,利用多种宣传途径,积极引导鼓励在校学生参与此次征文系列活动;要求至少报送征文作品数量不少本学部(直属学院)困难生人数的30%,摄影作品应发挥各学部(直属学院)特长,鼓励学生积极拍摄。

 2.每位参赛学生要填写征文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需在新浪微博#谁的青春不奋斗#话题下发表至少1条原创微博,并@三位好友@中国青年报@中国银行,并关注活动微信公众号订阅号:青云志(zqbqyz),服务号:青云志(zqb-qyz)。

3.格式要求:材料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4.作品以学部(直属学院)为单位于4月5日前将学生报名表(电子版)+作品(电子版)+参赛学生汇总名单(电子版)汇总后统一发送学生资助中心信息平台。

四、活动表彰与奖励

1.学校评审表彰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并将所有参评作品上报教育部参加评选。此次征文系列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

2.教育部评审表彰

2016年5月,经由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征文奖131名,视频奖50名,组织奖80名。所有奖项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具体如下:

(一)征文奖

1.征文特别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同时提供稿费5000元或根据实际情况获得“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名额。(“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由中国银行赞助,获奖同学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暑期进行出国学习和交流。若2016年无“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交流名额,则为特等奖颁发相应稿费。交流名额和稿费二选一。) 

2.征文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及稿费2000元。

3.征文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

4.征文三等奖:10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

以上征文奖获奖主体为个人。

(二)视频奖

5.视频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获奖主体为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个人。 

 (三)组织奖

6.组织优秀奖:80名,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主体为省区市(含计划单位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全国各高校。

活动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前往北京参加颁奖大会。组委会将选取优秀征文、视频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导创立的微信公众号——“青云志”定期推送。获奖作品将在2016年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附件1:2016年度“助学筑梦铸人”征文系列活动报名表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