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上半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30浏览:2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近年来学费减免的实际情况,经与财务处协商,今年的学费减免分上下半年进行,上半年主要面向2013-2015级学生,下半年面向2016级学生。学生资助中心拟于近期开展2016-2017学年上半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国家有关规定的学费减免重点对象为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残儿、灾区的特困生、少数民族特困生。

二、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写《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并附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2、各学部(直属学院)党总支、辅导员、班主任、班委会均应据实审查,认真把关,就该生日常生活表现、学习等情况逐级形成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3、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后的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报校财务处备案。

4、具体实施办法详见2015版《学生手册》中《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暂则)》,减免学费额度分为全免、半免和三分之一免。

5、各学部(直属学院)学费减免名额见附件2,如没有学生申请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不按比例调剂。

6、减免学费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当年度的国家助学贷款。已通过国家、社会以及学校资助交齐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申请当年度的学费减免,确需资助的可以申请学校的其他资助项目。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部(直属学院)逐级审核学生填写的学费减免审批表(一式两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由学部(直属学院)于6月15日之前报送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6月15日之前发至资助中心信息平台。

附件1 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  各学部(直属学院)学费减免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  各学部(直属学院)学费减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