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特困补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21浏览:18

按照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安排,自本学期起,将在每学期中间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突发变故或重大疾病的学生给予临时特困补助,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临时特困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突发变故或突发重大疾病)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部(直属学院)需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请各学部(直属学院)统计申请临时特困补助的学生名单(汇总表模板见附件),并于11月29日前将申请补助的学生名单电子版发至学生资助中心信息平台,申请补助的文字版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44号楼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