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车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05浏览:13

 

按照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安排,每学期期末都要对特别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车费补助,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各学部(直属学院)申报寒假车费补助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10%。请各学部(直属学院)统计申请车费补助学生名单,于12月1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学生资助中心信息平台,汇总表文字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44号楼204)。此项补助的申请学部(直属学院)只需提交汇总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2016年寒假车费补助汇总表(发至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