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迟2017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18浏览:392

各学部(直属学院):

根据我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2017年新申请校园地贷款学生(包括需要申请校园地贷款的2017级新生及第一次申请贷款的高年级学生)贷款合同签订工作应于本学期开展。因我校2017级新生的户籍迁移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学生无法按银行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材料,经学校与中国银行光华路支行协商,决定将2017年校园地贷款合同签订工作推迟至下学期开学初(2018年3月份左右)进行。请各学部(直属学院)通知有贷款意向的同学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文件要求提前准备好各项材料,耐心等待,具体合同签订日期我们将另行发文通知。

特此通知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