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管理规定

时间:2021-10-09浏览:331

研究生院〔2020〕019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国传媒大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传研字[2020]227《中国传媒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传研字[2020]1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以下简称“预答辩”)旨在审查学位论文内容质量、评估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检查学位论文写作水准等。

第三条博士生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须经责任博导和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

第四条预答辩时间在正式答辩30天之前。

第五条预答辩由各培养单位组织,预答辩委员会具体实施。预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不少于半数,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预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预答辩委员会名单须经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责任博导应出席预答辩会,向预答辩委员会介绍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等情况。责任博导不得担任预答辩委员,且应在预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时或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其须离场时回避。

第七条博士生学位论文应至少在预答辩前一周送交预答辩委员。

第八条预答辩委员会应对博士生学位论文进行全面、细致、充分地审查;对学位论文出整体评价;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对预答辩结果进行投票。

第九条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程序如下:

(一)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委员会及相关出席人员名单。

(二)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预答辩会开始。

(三)责任博导向预答辩委员会介绍博士生的基本情况。

(四)博士生陈述学位论文主要内容。

(五)预答辩委员会评议并提问,博士生答辩。

(六)预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其他人员离场。

(七)预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预答辩是否通过进行表决。

(八)预答辩委员会秘书进场,统计投票结果。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九)预答辩委员会拟定《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全体委员签字。

(十)博士生及其他人员进场,预答辨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宣读修改意见。

(十一)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论文预答辩会结束。

第十条预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在《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中如实记录,由预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字,交培养单位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报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存入博士生学位档案。

第十一条预答辩结果按通过和不通过评定。预答辩通过且匿名评阅通过者,方可进入答辩环节;预答辩不通过者,不可进入答辩环节,须办理延期毕业手续(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最长有效修业年限),重新申请学位。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20级博士生开始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