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2024〕48号
序号 | 环节 | 内容与要求 | 时间 | |
一 | 制定个人 培养计划 | 学硕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结合研究方向和自身特点,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明确课程学习计划、科研训练计划与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 入学4周内 | |
二 | 基本文献 阅读 | 学硕生基本文献包括基础文献和专业文献。 学硕生基本文献阅读数量不少于60种,其中文科类学硕生阅读著作数量不少于20种,理工类学硕生阅读著作数量不少于10种。 学硕生应在基本文献考试之前完成基本文献阅读。 | 第1-2学期 | |
三 | 课程学习 | 文科类 1. 学位课程 (1)公共必修课 (2)专业必修课 (3)方向必修课 (4)方法类课 (5)论文写作课 2. 非学位课程 (1)公共选修课 (2)专业选修课 3. 补修课程 本科阶段核心课 | 理工类 1. 学位课程 (1)公共必修课 (2)专业基础课 (3)专业必修课 (4)方法类课 (5)论文写作课 2. 非学位课程 (1)公共选修课 (2)专业选修课 3. 补修课程 本科阶段核心课 | 第1-3/4学期 |
四 | 科研训练 | 学硕生入学四周内,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科研训练计划,依据计划开展科学研究。 科研训练包含科研活动、论文写作训练、实习实践、社会服务四个模块。 | 第1-5学期 | |
五 | 基本文献 考试 | 基本文献考试是学硕生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前的学科综合性考试。 基本文献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和面试或实验操作。所有学硕生均应参加笔试;文科类学硕生应参加面试,理工科类学硕生应参加面试或实验操作。 第一次考试未通过者,可申请参加第二次考试;第二次考试仍未通过者,可申请参加第三次考试。三次考试均未通过者,终止培养。 学硕生通过基本文献考试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环节。 | 第3/4学期 | |
六 | 学位论文 选题报告 | 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的内容包括审核和确定学硕生的学位论文选题依据和研究方案。 学位论文选题报告成绩以百分制计,60分及以上为通过,计2学分;60分以下为不通过,不计学分。不通过者须向培养单位重新申请举行选题报告会。 | 第3/4学期 | |
七 | 学位论文 中期考核 | 申请参加中期考核的学硕生,须通过选题报告,原则上应完成至少二分之一的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中期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60分及以上为通过,计2学分;60分以下为不通过,不计学分。学硕生未通过中期考核,可申请重新考核一次;重新考核仍未通过,终止培养。 | 第4/5学期 | |
八 | 学位论文 答辩申请 | 学硕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满足本学科培养方案要求,可申请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学位论文通过重复率检测、匿名评阅、预答辩,方能申请答辩。 | 第6学期 | |
九 | 学位论文 重复率检测 | 学硕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进行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复制比要求方能进入匿名评阅环节。否则,本次答辩申请终止。 | 第6学期 | |
十 | 学位论文 匿名评阅 | 学硕生学位论文答辩前,须经导师同意并写出详细的论文评阅意见,由学校委托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送交两位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阅。 匿名评阅结果符合要求方能进入学位论文预答辩或毕业答辩环节。否则,本次答辩申请终止。 | 第6学期 | |
十一 | 学位论文 预答辩 | 学硕生预答辩时间在正式答辩30天之前。 预答辩委员会名单须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预答辩通过方能进入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环节。否则,本次答辩申请终止。预答辩未通过者,由学硕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可参加毕业答辩。 | 第6学期 | |
十二 | 学位论文 答辩 |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旨在审查学位论文内容质量、评估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检查学位论文写作水准等。 学硕生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 学硕生答辩主要环节(学硕生陈述、答辩委员提问、学硕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1小时。 答辩通过者,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三个月以后且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两次答辩未通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答辩申请终止,经答辩委员会审议,作出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决议。 | 第6学期 | |
十三 | 毕业答辩 | 学硕生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须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 答辩通过者,可申请毕业;答辩未通过者,可申请结业。 | 第6学期 | |
十四 | 毕业、结业 审核与 学位授予 | 学硕生在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和全部培养环节,满足学分要求,学位论文达到毕业标准,通过毕业答辩,表现良好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学硕生在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和全部培养环节,除学位论文答辩或毕业答辩外,满足其他环节的学分要求,学位论文已完成但未达到毕业标准,表现良好者,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学硕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作出建议或不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全面审核并投票表决,表决通过者,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因学位论文未达到学位要求而毕业或结业的学硕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可在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按流程申请学位,按照毕业、学位授予条件,准予毕业或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相应证书,同时收回已发结业证书。在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两次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不再具有学位申请资格。 | 第6学期 | |
十五 | 延期毕业 | 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硕生按照《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 第6学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