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2024〕48号
序号 | 环节 | 内容与要求 | 时间 |
一 | 制定个人 培养计划 | 专硕生应在导师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结合研究方向和自身特点,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明确课程学习计划、专业实践计划、毕业作品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 入学4周内 |
二 | 基本文献 阅读 | 专硕生基本文献包括基础文献和方向文献。 专硕生基本文献阅读数量不少于40种,其中著作数量不少于10种。文献类型包括著作、论文、案例、作品、调研报告等。 | 第1-2学期 |
三 | 课程学习 | 课程设置以实践为导向,以理论为支撑,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建立类型化课程体系,一般包括理论课程、创作课程、实践课程和实训课程等。 专硕生原则上应在申请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所在学期之前完成课程学习计划,满足课程学分要求。 | 第1-3学期 |
四 | 专业实践 | 专硕生在学期间应根据本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人才培养要求,开展多种类型的专业实践工作,满足专业实践总学分要求。 实践训练包含创作实践、科研/创作成果、学术交流、社会服务四个模块。 | 第1-3学期 |
五 | 基本文献 考核 | 基本文献考核形式包括笔试、面试、提交文献综述报告等。 第一次考核未通过者,可申请参加第二次考核;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缺考按考试未通过处理,成绩计0分。 | 第2学期 |
六 | 选题报告 | 选题报告是专硕生毕业作品及学位论文工作的初始环节,是为阐述、审核、确定专硕生毕业作品选题及学位论文内容而举行的报告会,旨在保证专硕生毕业作品及学位论文质量。 学位论文选题报告成绩以百分制计,60分及以上为通过,计2学分;60分以下为不通过,不计学分。不通过者须向培养单位重新申请举行选题报告会。 | 第2/3学期 |
七 | 专业实践 能力考核 | 申请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专硕生,须通过选题报告,原则上应完成至少二分之一的毕业作品及学位论文工作。 考核未通过者,可以申请重新考核一次;重新考核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 | 第3学期 |
八 | 学位论文 答辩申请 | 专硕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满足本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培养方案要求,可申请进入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 第4学期 |
九 | 重复率检测 | 专硕生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进行查重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复制比要求方能进入匿名评阅环节。否则,本次答辩申请终止。 | 第4学期 |
十 | 匿名评阅 | 专硕生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前,须经责任导师同意并写出详细的论文评阅意见,由学校将毕业作品及学位论文同时送交两位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或行业产业专家进行匿名评阅,须包括至少一位校外专家。毕业作品及学位论文的匿名评阅结果均符合要求方能进入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或毕业答辩环节。否则,本次答辩申请终止。 实行单考核的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匿名评阅结果符合要求方能进入专业学位论文预答辩或毕业答辩环节。否则,本次答辩申请终止。 | 第4学期 |
十一 | 毕业作品 展示考核 (双考核) | 实行双考核的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毕业作品应进行公开展映、展演、展览、展出等,专硕生可提供毕业作品创作过程记录等材料。毕业作品考核环节的具体展示要求和考核要素由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人才培养要求设定。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应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或与学位论文答辩同时进行。毕业作品展示考核未通过者,由专硕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责任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可参加毕业答辩。 实行单考核的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可不进行毕业作品展示考核环节。 | 第4学期 |
十二 | 专业学位 论文预答辩 (单考核) | 实行单考核的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专硕生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参加专业学位论文预答辩。 专硕生预答辩时间在正式答辩30天之前。 预答辩通过方能进入专业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环节。否则,本次答辩申请终止。预答辩未通过者,由专硕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责任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可参加毕业答辩。 | 第4学期 |
十三 | 学位论文 答辩 |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旨在审查专硕生学位论文内容质量、评估专硕生专业实践能力、检查专业学位论文写作水准等。 专硕生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一周送交毕业作品展示考核专家及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均通过者,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毕业作品展示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三个月以后且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修改毕业作品及学位论文,重新申请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两次毕业作品展示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毕业作品展示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答辩申请终止。 | 第4学期 |
十四 | 毕业答辩 | 专硕生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一周送交毕业作品展示考核专家及毕业答辩委员会委员。 | 第4学期 |
十五 | 毕业、结业与学位申请 | 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应由同一专家委员会负责评议,两部分成绩均达到毕业或学位授予标准,方可申请毕业、学位授予。 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根据本类别或领域特点,参照专业学位教指委的文件要求,设定加权比例,根据加权比例计算后作为总成绩。 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学位论文答辩均通过者,可申请毕业、学位授予;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其中一项且总成绩为60分及以上可申请毕业;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其中一项,可申请结业。 实行单考核的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专硕生专业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可申请毕业、学位授予;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达到毕业标准或通过毕业答辩的,可申请毕业;专业学位论文已完成,但未达到毕业标准或未通过毕业答辩的,可申请结业。 | 第4学期 |
十六 | 毕业、结业 审核与 学位授予 | 专硕生在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和全部培养环节,满足学分要求,毕业作品及学位论文已完成且达到毕业标准,表现良好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专硕生在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和全部培养环节,除学位论文答辩或毕业答辩外,满足其他环节的学分要求,毕业作品及学位论文已完成但未达到毕业标准,表现良好者,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专硕生毕业作品展示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作出建议或不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全面审核并投票表决,表决通过者,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因毕业作品及学位论文未达到学位要求而毕业或结业的专硕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责任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可在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修改论文及作品、重新按流程要求申请学位,按照毕业、学位授予条件,准予毕业或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相应证书,同时收回已发结业证书。在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两次毕业作品展示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不再具有学位申请资格。 | 第4学期 |
十七 | 延期毕业 | 申请延期毕业的专硕生按照《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 第4学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