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2025〕68号
为进一步提升体育课程游泳项目的教学质量,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根据《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体育课程管理规定》(本科生院〔2023〕62号)和教学实际,现就游泳项目补充规定如下:
第一条 每学期开课首周面向选课学生开放游泳技能测试,测试自愿参与。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者可申请测试:
1.能够独立且一次性完成50米蛙泳;
2.能够使用浮板辅助、仅依靠腿部发力完成25米蛙泳腿。
第二条 游泳技能测试内容与课程期末专项考试内容及标准一致,通过者测试成绩直接计入期末专项考试成绩。
第三条 申请参加测试的学生,须持本人有效学生证件及全套泳具,按首次上课时间至南操场集合,由教师统一带队开展测试。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首周测试者,可于第二周周三下午参加补测。
第四条 游泳技能测试评分标准如下:
第五条 通过测试的学生,享受游泳课免考勤政策,考勤成绩按满分计。学生须同时履行以下义务:
1.加入课程班级群,按课程安排随堂完成身体素质健康测试(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同时,按学校要求完成阳光长跑任务,以全面完成体育课程考核,获得完整的课程成绩。
2.自主规划锻炼期间,须严格遵守安全规范,自行承担运动风险。
第六条 未参与测试或未通过的学生,由体育部统一编班后开展常规教学。
第七条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体育部、本科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