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2025〕6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本科生选课程序,保证本科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第二章 选课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本科生院负责统筹全校选课工作,规划选课时间与流程、维护选课系统,确保选课顺利进行。
第四条 开课单位负责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及授课对象科学设定课容量,协调课程资源与选课需求。
第五条 培养单位负责对学生进行选课培训和指导,解读培养方案与学分要求,提供学业建议并与本科生院协同,共同解决选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 选课原则
第六条 学生应以本专业年级对应的培养方案为依据,结合自身学业规划和发展需求,在学院指导下选课。
第七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注册前置的原则,依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或缓注册手续后,方可获得选课资格。
第八条 学生应在学制年限内合理安排学业进度,注意课程先后逻辑关系及先修要求,注意均衡各学期课程安排。除毕业年级学生外,原则上每学期所选课程应高于12学分(不含重考及重修课程学分)。
第四章 选课方式与类型
第九条 课程根据课程性质可以分为必修课及选修课两大类。其中,必修课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选修课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学业发展需求和个人兴趣可选择学习的课程,须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规定学分。
第十条 课程选课机制可分为先选先得制与预选抽签制两种。采用先选先得制的课程,在课容量范围内按学生选课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确认,额满即止;采用预选抽签制的课程,在集中预选后统一抽签,中签方视为选课成功。
第十一条 选课工作根据选课内容和时间可分为学期选课、补退选课与重修选课三种。
(一)学期选课是指全体本科学生集中选择下一学期课程。其中,新生集中选课通常安排在入学教育周进行,在校生的集中选课通常安排在学期末进行。集中选课阶段,学生应优先选择必修课,并按需选择选修课,形成个人课表。
(二)补退选课指学生进行课程的补选或退选。
1.每学期教学周第一周,将集中进行本学期课程的补退选课。集中补退选课由学生本人在选课系统自行操作完成。集中补退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的通识选修课将停开,受影响的学生可根据学校通知改选其他通识选修课。
2.对于教学周第二周及以后开课的课程,若学生在首周试听后决定退课,须在该课程开课一周内向本科生院教学运行中心提交退课申请表。
(三)重修选课仅针对总成绩不及格的必修课。如原课程不再开设或课程号发生变更,需进行无对应重修,学生应按开课单位要求进行指定课程的重修选课。
第五章 选课要求
第十二条 所有课程均须进行网上选课,仅已选课程方能获得成绩及学分。学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选课,未选或错过者视为放弃。
第十三条 学生须凭本人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选课,不得委托、代替或盗用他人账号选课。
第十四条 学生选课需符合以下限制条件:
(一)不得选择时间冲突课程(经批准允许自修或学校另有规定的课程除外);
(二)有选课限制要求的课程,须满足选课限制条件;
(三)已合格课程不得重复修读。
第十五条 学生应对自己的选课结果负责,每个阶段选课或退课操作完成后,应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核查本人的选课结果,以免出现课程误选或漏选的情况。
第十六条 特殊情况处理:
(一)因身体原因须办理体育免修的学生,应先完成体育课选课,再办理免修手续;
(二)因办理复学、留降级等学籍异动手续未能按时选课的学生,可在学籍异动审批完成后一周内填写《中国传媒大学课程补(退)选课申请表》,经审批通过后补选课程;
(三)办理保留学籍、休学等的学生,办理学籍异动申请手续时需对尚未结课的课程进行退课;
(四)转专业或参与学校境内外交流项目的学生,如需修读的必修课之间存在时间冲突的,可申请自修。自修经审核后生效。
第十七条 存在扰乱学校选课公平及秩序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违规选课结果,按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国际学生除有其他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辅修、微专业课程选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