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直属学院:
根据《中国传媒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规定,本学期需要对我校已认定的本科、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复核和资格确认,在此基础上调整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将作为本学年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各学部、直属学院进行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请各学部、直属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复核对象及时间
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面向2012、2013、2014级在校的本科学生,2013级、2014级在校的高职学生。
认定复核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4月30日
二、认定复核机构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复核工作。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复核工作。
各学部、直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书记)为组长,成员由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分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等担任,全面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请各学部、直属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专门负责具体认定工作的开展,并于4月14日上午11:00前将负责辅导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平台。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复核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复核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复核评议小组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
三、认定复核内容及程序
(一)已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
1.请各学部、直属学院根据已建档的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附件1)开展学生复核工作。核对名单中2012-2014级在校困难生的各项信息。如有遗漏的学生,请及时添加;如信息有误,请及时更新。
为了保证我校困难学生信息库的数据准确完备,确保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报酬等的相关发放信息可以通过手机短信、QQ、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请各学院完成信息核对之后,于4月29日(周三)前将包含手机号码、QQ号码、电子邮箱等各类相关信息的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学生资助中心信息平台(模板见附件2),请务必保证各项信息准确完整填写,不要有遗漏。
2. 由于目前学生工作处网站系统正在升级改版中,故本次困难生认定复核工作中关于学生登录“学生资助系统”修改完善信息及学部、学院登录系统审核认定的工作暂不开展。具体开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若出现家庭经济情况变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可提交《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中国传媒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进行困难学生认定。请各学院统一组织,于4月24日(周五)前收齐新申请认定学生提交的《中国传媒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附件3)、《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4),连同《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纸质版与电子板均需报送)。
四、注意事项
1.教育部于日前开展了全国高校资助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抽选部分高校开展实地检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管理工作是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之一。为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在上级检查中顺利通过,请各学部(直属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
2.各学部、直属学院需建立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文本档案(包含“调查表”及“认定审批表”),并及时完善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各学部、直属学院对开展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进行总结,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请各学部、直属学院于2014年5月8日前将总结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是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资助等各种资助的基础依据,关系到每个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保准确、公平。在全面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积极宣传国家、学校的有关资助政策,减轻他们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帮助他们树立自信、自尊、自立、自强的观念,以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面对学习和生活。
附件3.docx 中国传媒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附件4.doc 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