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一)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是学校的党政职能部门,负责境内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兵役和国防教育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学生工作计划。

2.统筹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

研,做好价值观引领和培育,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3.落实“三根支柱立党建,百根柱子固党建”机制,在党委组织部统筹下,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提升学生党建工作质量。

4.统筹“五育并举”人才培养模式下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评奖评优体系建设与实施,绘制学生成长成才画像。

5.负责全校专兼职辅导员的培养发展、管理考核等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6.负责班主任、学生骨干等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7.统筹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单位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处分处理和申诉受理。

8.负责学生证管理、学生档案管理。

9.关注学生舆情动态,统筹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维稳相关工作。

10.协同开展学业发展辅导工作,加强学业困难学生的学业帮扶。11.负责学生奖、勤、贷、助、补、免等各类资助工作。

12.统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课程体系建设、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

13.统筹协调全校劳动教育工作,着力培育学生的劳动爱好,打造具有中传特色的劳动教育品牌。

14.负责兵役教育宣传,做好“一年两征”征兵工作,统筹协调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复学、优待政策落实等工作。

15.统筹国防教育工作,建设好军事理论课程,组织军事技能训练。

16.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职责

1. 综合办公室

(1)综合协调部门内部事务,负责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组织文化建设;

(2)负责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和学工联席会议记录、纪要等会务工作;配合部门内科室筹备组织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做好对外联络工作;

(3)负责上级来文登记、传阅、归档和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合同的审核、归档工作;

(4)负责部门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和部门内各科室的沟通和应急事件的协调工作;

(5)统筹编制部门年度财务预算,做好财务管理;

(6)负责部门人事、考勤、考核评优、假期值班等内部事务管理;

(7)负责部门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分领、管理以及办公场所的管理、使用和调整工作;

(8)统筹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

(9)负责部门的保密、消防安全、工会、宣传等内外事务工作;

(10)负责部门日志、教育信息统计、学校年鉴等相关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党建与思政科(辅导员发展中心)

(1)负责统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主题教育系统化设计规划与组织实施;

(2)负责落实“三根支柱立党建”机制,指导基层学生党支部建设;

(3)负责学生思想动态及成长状况调研;

(4)负责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

(5)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

(6)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学风建设相关活动;

(7)负责统筹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等),指导辅导员工作室建设;

(8)负责统筹学生评奖评优工作;

(9)负责统筹学生思政工作相关研究及交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资助中心

(1)负责制定年度资助工作要点,统筹全校学生资助工作,健全和完善学生资助育人体系;

(2)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3)负责落实资助育人,开展诚信教育、感恩回馈教育、励志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4)负责学生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及学费补偿代偿资助的评审管理工作;

(5)负责“绿色通道”办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6)负责少数民族学生经济帮扶工作;

(7)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防诈骗警示教育;

(8)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团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9)开展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及信息统计工作;

(10)负责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学生心理健康中心

(1)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指导各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开设本科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课程、全校公共选修课等心理学相关课程;

(3)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专题讲座报告以及心理健康主题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心理活动;

(4)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

(5)安排全校学生的个体心理咨询、危机识别访谈、团体心理咨询和辅导等工作;建立和完善“五级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

(6)组织学校心理工作专业教师、工作人员、学生心理委员和心理社团骨干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

(7)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劳动教育中心

(1)制定学校劳动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力量,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统筹校内劳动实践岗位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监管,指导各设岗单位规范设岗、规范管理。

(3)配合中传学院开展劳动教育通识课程体系设计与开发,指导部分专业实践课程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元素。

(4)协同校内相关部门推进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运行,拓展京内不同类型的校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5)负责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建设,做好与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衔接。

(6)统筹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专兼结合的教师聘任制度,组建劳动教育课程教研室,组织开展教师培训、集体备课和教学研讨。

(7)统筹劳动教育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引导各学院结合专业特色打造品牌劳动项目,做好劳动教育活动和中传劳动教育理念的宣传推广,重点培育和激发学生的劳动爱好,发挥劳动对缓解压力、增强体质、提升心理健康的积极作用,营造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文化氛围。

(8)强化劳动育人成效管理,定期开展调研评估,分析劳动实践对学生心理状态和体质健康的影响。

(9)结合学科特色开展劳动教育理论研究,凝练可推广的特色经验与成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事务科

(1)开展学生管理服务,负责各学院学生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

(2)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学生手册》编印工作;

(3)负责学生证、校徽管理,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等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管理数据库建设;

(5)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

(6)负责违纪学生的处理、处分及解除和学生申诉投诉工作;

(7)负责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的统筹协调;配合做好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学生运动会等活动组织安排;

(8)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安全维稳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9)负责寒暑假及节假日学生安全纪律教育和学生节假日后返校情况统计工作;

(10)协助开展消防、疏散演练;

(11)负责开展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相关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学生档案科

(1)制定学生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业务性规范;

(2)负责全校学生档案材料的整理、保管、查询、转出等管理工作;

(3)接待校内外相关部门政审、阅档工作;

(4)做好学生档案管理规定宣传和监督工作;

(5)负责学生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军事教研室(征兵工作站)

(1)制度国防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军事技能训练方案,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军事理论课程教学计划,负责课程教学、考试、评分等工作;

(4)开展教研室活动,组织军事课教师的政治学习、业务进修,开展科研、总结交流活动;

(5)开展其他形式国防教育工作,宣传国防教育法,提高学生国防意识;

(6)组织开展国防教育相关政策、理论及工作实务的调研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兵工作站

北京市政府征兵办公室挂牌机构,与军事教研室合署办公。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兵役征集工作的决策部署;

(2)做好“一年两征”工作,统筹协调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复学、优待政策落实等工作;

(3)积极开展兵役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征兵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