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5级本科生同学:
2015年,因首都“9.3”纪念中国人民抗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我校2015级本科学生军训调整到今年夏季学期。初步计划时间为7月1日下午校内整队。7月2日至7月16日在北京顺义学生军训基地进行集中授课和军事训练。
军事教研室 2015年4月
法律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相关规定。 军训是大学生服兵役、接受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要求。其中兵役法的内容有: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第十条中 “兵役工作业务,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
“第四十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
“第五十五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第六十条“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背景:全国大学生军训始于1985年,至今30年。我校28年,是首批开展大学生军训的高校之一。学校将军训纳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2学分)管理。学校制定有《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军训实施办法》《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管理规定》《中国传媒大学军事理论课程教学实施细则》三个制度性文件,并于2015年进行了修订(同学们可到学生手册上查阅)。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并做好军训前的准备,“立德、敬业、博学、竞先”,取得好成绩。在巩固学生军训成果方面,我校设有学生优秀寝室单项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