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 “八五校友爱心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10-12浏览次数:22

各学部(直属学院):

为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八五级校友捐资设立中国传媒大学“八五校友爱心助学基金”,根据“八五校友爱心助学基金”管理办法,今年资助我校20家庭经济困难2016级新生,每人每年3000元,分配名额详见附件,请各学部(直属学院)按照《中国传媒大学关于“八五校友爱心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见附录)进行人员的遴选,申请的学生填写八五校友爱心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见文件下载),请各学部(直属学院)于10月28日将申请表以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二O一六年十月八日

附录

中国传媒大学

关于“八五校友爱心助学金”实施办法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八五级校友捐资设立中国传媒大学“八五校友爱心助学基金”,为确保“八五校友爱心助学基金”正常运作和取得良好效益,根据学校关于社会资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八五校友爱心助学基金”实施办法。

一、受助学生条件

(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

申请者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

1、孤儿;

2、烈士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学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失业家庭的学生。

二、申请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部(直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八五校友爱心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可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上下载,申请有效期仅限于当年)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经学部(直属学院)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各学部(直属学院)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

4、“八五校友爱心基金”项目负责人审批最终确定受助名单。

三、助学金资助执行期:2013年9月至2017年12月

四、助学金的标准及发放

1、受助标准及人数: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2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以大一新生为主)。

2、助学金的发放:学校通过财务处将款拨付到每位受助学生的校园建行卡中。

五、受助学生的管理

  1、受助学生应将受助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用书面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2、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将受助学生的情况反馈给捐赠方。

3、受助学生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六、受助生的终止

受助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到法律纪律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七、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