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召开本专科学生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会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9

因新生落户时间问题,中国银行本应于上学期办理的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推迟至本学期进行。经与银行协商,现定于2017年3月8日(本周三)下午组织召开本专科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会,届时银行的工作人员将莅临现场指导,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参会对象: 2016年需要申请校园地贷款的本专科学生

2.时间、地点:2017年3月8日下午2:00,44号楼406教室

3.参会学生务必携带黑色签字笔、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学生证原件、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并经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如申请贷款学生本人未满18岁,则需一并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材料和监护人手写的同意贷款声明参会。不得缺席。

4.相关贷款学生带齐相关材料按时参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