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根据教助中心〔2017〕201号《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学部、直属学院要提前摸底、提早安排,做好寒假期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帮助返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回家
各学部、直属学院要摸底了解寒假返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困难,重点关注因经济困难无力购买返程车票、但渴望返乡过年的学生,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适当提供路费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回家与亲人团聚。
二、保障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过年
对于选择留校的学生,各学部、直属学院要建立寒假留校学生日常联系制度,为他们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的生活和学习。通过座谈会、茶话会、联欢会、年夜饭等多种形式,开展寒假特别是春节期间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怀慰问工作,让学生们度过一个温馨、充实的春节,同时学校将对年三十在学校过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相应节日补助。各学部、直属学院要帮助学生拓展校内外勤工助学资源,将勤工助学资助优先分配给有勤工助学意愿的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鼓励返乡受助学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扩大宣传效果,各学部、直属学院应抓住寒假学生返乡这一契机,引导和组织获得国家奖学金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回家乡、回母校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并结合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安心学习、健康成长的亲身经历,帮助学弟学妹和他们的家长解除后顾之忧。让各地学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倡导受助学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参与学生资助宣传活动。
四、报送工作
各学部、直属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向寒假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并于1月9日前报送本学部留校过年学生名单汇总表(仅需要报送年三十在学校过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即可,其它时段留校学生名单报送教育管理科)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至学生资助中心信息平台,汇总表文字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