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4-12浏览次数:395

 

各学部(学院):

根据《中国传媒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规定,本学期需要对我校已认定的本科、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复核和资格确认,在此基础上调整本学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将作为本学年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各学部(学院)进行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请各学部(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复核对象及时间

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面向2015、2016、2017级在校的本科学生,2017级在校的高职学生。

认定复核时间为2018年4月9日~4月26日

二、认定复核机构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复核工作。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复核工作。

各学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书记)为组长,成员由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分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等担任,全面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复核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复核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复核评议小组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

三、认定复核内容及程序

(一)已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

请各学部(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中(2018年复核批次)已建档的本学部(学院)学生名单开展认定复核工作。核对名单中2015-2017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信息。如有遗漏的学生,请及时添加;如信息有误,请及时更新。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将全部通过数字化管理来完成,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4),各学部(学院)请于4月26日前登陆该系统进行审核认定。

(二)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若出现家庭经济情况变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要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资格的学生,可提交《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中国传媒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附件1)和《中国传媒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访谈记录表》(附件5)进行困难学生认定。请各学部(学院)统一组织,于4月26日(周四)前收齐学生材料,连同《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审定各学部(学院)审核通过的《中国传媒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中国传媒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访谈记录表》,审批通过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四、认定复核要求

1.请各学部(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此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复核工作结束时间为4月26日,请本学部(学院)负责资助的老师安排好工作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2.各学部(学院)需建立本学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文本档案(包含“调查表”、“认定审批表”及“访谈记录表”),并及时完善本学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学部(学院)对开展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进行总结,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本学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请各学部(学院)于5月4日前将总结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对全校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的总体把握,是制定年度学生资助计划,合理分配、使用资助款的重要依据,在认定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在认定过程中,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要保护受助学生的尊严,并保证认定学生个人基本信息不泄露。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明白,国家资助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一种制度安排和重要举措。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的资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