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防范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5-28浏览次数:739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增强对不良网贷警惕风险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认清“创业贷”、“培训贷”、“回租贷”、“套路贷”等不良网贷的危害,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决定近期集中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及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提高学生对不良网贷的甄别抵制能力,引导学生培养勤俭节约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活动时间

2019527-2019626


三、活动形式

   1.排查各班参与“校园贷”情况。

   2.召开“防范校园贷”主题班会。

   3.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校园贷”的警示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金融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讲座和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金融知识,引导学生树立金融理财观念和金融安全观念,提高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和金融理财实践能力。

2.提高风险防范抵御能力。帮助学生了解不良网贷的典型案例,掌握不良网贷的分类、不良网贷的危害和如何处理不良网贷等知识,增强学生对网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对不良网贷的甄别抵制能力;培养学生理性消费观,及时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培养勤俭节约意识。

3.提升知法用法主动作为。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平常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注意留存好相关凭据,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完善预警防控监测机制。充分利用QQ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有关校园不良网贷的最新预警提示信息;密切关注校园传单、熟人推荐、APP推送等校园网贷业务传播途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定期开展校园不良网贷的摸底排查。


五、材料上报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在校学生参与到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活动的实效性;同时,对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将总结报告于201975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上报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部(处)

2019527



学工资字〔2019〕51号关于组织开展防范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