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本专科学生因私短期出国(境)管理规定 (试行)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8-02浏览次数:385

中传教字〔2014〕118号

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我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因私短期出国(境)的管理,明确申报程序及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对户口、档案留校的本专科毕业生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在校本专科学生出国(境)探亲、访友、旅游等时间应安排在假期,原则上其他时间不允许擅自离校;如占用课业时间出国(境),须向学院提交请假申请,办理《中国传媒大学本专科生因私短期出国(境)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后,将《审批表》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方可离国(境)。

第三条学生完成请假审批并提交《审批表》后,教务处给予办理“本专科生在读证明”等手续。

第四条因私出国(境)的学生应按时返校,逾期未归者按《中国传媒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例处理。

第五条学生因私出国(境)期间发生任何问题,将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