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通识教育拓展课程选课办法(试行)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8-02浏览次数:2929

中传教字〔2018〕158

为进一步拓宽我校学生知识面,提升学生的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自2018级本科生开始强化通识教育。2018版培养方案设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通识教育拓展课程两个模块。现就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通识教育拓展课程选课办法提出下列要求:

1.本科生在修学年限内需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分(8学分)、通识教育拓展课程学分(8学分)方能毕业。

2.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为全校选修课程,学生需修满8学分。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分为五大类:文史哲经典与文化传承、艺术审美与人格心灵、社会研究与国家发展、科技发展与科学精神、创意创新与创业。学生可在上述5大类中任选课程进行学习。

3.通识教育拓展课程为全校选修课程,也称为“公共选修课”,学生需修满8学分。除了教务处规定的通识教育拓展课程之外,修读以下课程所获得的学分亦可被认定为通识教育拓展课程模块要求学分:

1)跨专业选修课程

2)我校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

4.本科生从第二学期开始选修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通识教育拓展课程。学生在每学期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我校教务综合管理系统选课。正式授课后,学生可试听课程,在课容量允许的前提下自行操作进行补(退、改)选课。

5.课程试听结束并补(退、改)选课后,选课系统关闭。原则上一律不允许再补(退、改)选课程。

6.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以及通识教育拓展课程选定后,学生须按课程安排认真学习,所获的全部课程成绩记录(包括及格、不及格和空成绩)均不予删除。

  

本办法自2018级学生执行,2015级-2017级学生选课执行《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中传教务字[2017]37号)。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