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工作管理规定
(2020年7月修订)
以正式发布文件为准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国传媒大学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传研字〔2020〕1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初始环节,培养单位应为硕士研究生举行选题报告会,旨在保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第三条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会内容包括审核和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依据和研究方案。选题依据包括选题的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分析;研究方案包括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研究难点、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参考文献等内容。
第四条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会在硕士研究生通过基本文献考试后,填写《中国传媒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申请表》,经导师同意方可进行。
第五条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专家委员会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三至五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设秘书一人。专家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可以参加专家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专家委员会主席。
第六条选题报告专家委员会主要考查硕士研究生与论文选题有关的研究成果,审查选题依据、研究方案等,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选题报告会秘书应在《中国传媒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审核表》中如实记录,由选题报告专家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字,交培养单位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报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存入硕士生学位档案。
第七条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会审核结果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不合格者须向培养单位重新申请举行选题报告会。
第八条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结果合格者,因特殊情况需变动论文题目和基本内容时,经导师同意,重新填写《中国传媒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申请表》,由培养单位为其组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会。
第九条培养单位应将《中国传媒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申请表》《中国传媒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审核表》存入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
第十条本规定自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