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学工字〔2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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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
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以及《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和资金发放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105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杜绝评审把关不严格、材料填报不规范等问题的出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财科教〔2019〕19号)
2.《中国传媒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中传学字〔2019〕224号)
二、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组织动员
1. 中国传媒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全面协调、监督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国家奖学金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2. 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工作具体实施,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学院要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设立监督投诉信(邮)箱或电话,并向学生公布,处理学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3. 各班成立由辅导员担任组长、班主任担任副组长、班团干部为组员的2018-2019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名单报学院领导小组备案。
4. 各学院要向全体学生进行宣讲,同时要以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学校学风建设。
四、奖励对象、标准和名额分配
1. 奖励对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 名额分配:各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五、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符合当年学校一等奖学金标准;
5. 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必须是班级前10%;
6. 在2018-2019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必须位于班级前10%;
7.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8.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75分及以上。
六、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2019年10月8—11日,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递交《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模板见附件2)。填表前请认真阅读《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2.学院审核并公示:2019年10月12日—17日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及评选通知规定的条件展开评选,评选结果要在本学院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建议在评审过程中可以采取答辩等形式,确保评选过程公平透明,也使优秀学生有机会展示自我并保证获奖学生是最符合条件的佼佼者。
3.学院上报拟获奖名单:10月18日,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学生名单统一填入《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序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必须准确无误,学院及专业必须用全称),并将此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上报学生资助中心。
4.学校审核并公示:2019年10月19--27日,学校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上报学生材料:各学院指导拟获奖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且必须于10月24日中午11:00前将学院拟获奖学生的《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电子版发至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平台;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各学院指导学生在规定处签名,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给学生资助中心。
特别注意:各学院务必在10月19日-25日内在评奖系统上填报国家奖学金名单。
6.公示无异议后,拟定正式公函报请学校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和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并上报教育部审批。
七、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材料报送
凡推荐上报教育部评审的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必须撰写一篇本人突出事迹材料,获奖学生报送突出事迹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和个人事迹(正文)两部分。
1.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
2.个人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事迹正文限2000字左右。
请各学院于2019年10月24日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突出事迹材料一并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学生资助中心平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审核所报材料。
八、评审相关说明及要求
1.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也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即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报校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励志奖学金和广电总局奖学金,也不能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推荐最优秀的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为提高审核工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请统一使用教育部制定的表格,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写,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样式或使用自制表格。杜绝出现评选标准过于宽松,评审把关不严,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如发现各类项目填写马虎、敷衍了事现象,取消该学生评奖资格。
3.各学院应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指导学生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所有应填写项填写规范、齐全。注意:申请理由不得少于200字,推荐理由不得少于100字,院系意见一栏中不能简单写“同意”,要对学生进行简单的评价;以上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栏中的内容要求统一打印,不能手写;申请人签名、推荐人签名、领导签名处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写,不能打印或使用签名章;院系公章处需加盖学院章,且盖章必须清楚。年月日填写:申请人签字处写10月11日,推荐理由处的时间写10月12日-10月17日均可,院系意见时间处写10月18日,学校意见时间处写10月29日。
4.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评审中学生资助中心将不再统一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表格各项内容,双面打印后上交,避免返工。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8-2019学年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2.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中共中国传媒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
2018-2019学年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 院 | 2016-2018级 学生人数 | 2019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 |
新闻学院 | 569 | 7 |
电视学院 | 358 | 4 |
戏剧影视学院 | 676 | 8 |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 334 | 4 |
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 | 617 | 7 |
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 | 342 | 4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1143 | 13 |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316 | 4 |
数据科学与智能媒体学院 | 154 | 2 |
人文学院 | 238 | 3 |
政法学院 | 89 | 1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590 | 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73 | 5 |
文化产业管理学院 | 61 | 1 |
广告学院 | 473 | 5 |
国际传媒教育学院 | 398 | 4 |
政府与公共事务学院 | 74 | 1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328 | 4 |
总计 | 7233 | 83 |
附件2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入学时间 | |||||||||||||||||||||
专业 | 学制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
必修课门,其中及格以上门 | 如是,排名:/(名次/总人数) | ||||||||||||||||||||||
主要获奖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
申请理由(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学校: 院系: 学号:
推荐意见 (100字)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院 (系) 意 见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各高校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载或复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组织人员认真填写。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7.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8.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高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附件3
2018-2019 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院名称: (公章)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学生姓名 | 公民身份 证号码 | 学 院 | 专业 | 学号 | 性别 | 民族 | 入学年月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请以电子EXCEL表格形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