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负责管理学校44号楼一层报告厅及406招聘专用报告厅。
使用协议如下:
、该活动场地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毕业生就业专场活动及各种学生活动,在本部门不使用时,其他部门可以借用。
2.使用单位活动责任人须为正式在编教职工,填写审批表中活动内容必须如实,如有纸质内容与实际举办活动内容不符,报告厅管理单位有权延迟或中止活动。
3.使用部门要保护室内的设备、办公家具完好,不能擅自动用报告厅影音设备,不能安装大功率电力设备。如需移动场内办公家具,请在活动结束后恢复原样。场内设备、家具如有损毁,按价赔偿。
4.保持场内卫生,严禁携带果壳等食品进入报告厅,场内不得有粘胶带遗留。活动后的场地卫生由使用单位负责。
5.除主题会标,报告厅内外现场严禁张挂、摆放、播发、发送任何类型的未经批准的广告。
6.报告厅现场的安全秩序由使用单位负责,必须预先制定应急方案。报告厅内严禁明火或吸烟,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装饰舞台。
7、请借用部门务必及时归还报告厅钥匙及投影遥控器,以保证报告厅的正常使用。
8、活动结束后务必确保所有电源、门窗关闭,如因上述原因导致的火灾、被盗等事故由使用单位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