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2895

关于开展中国传媒大学

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以及《关于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25号)文件要求,为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提升资助育人工作成效,学校决定继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等,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普及征信知识、金融知识,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借贷、理性消费,提高他们的征信意识、金融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荣辱观、价值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和内容

活动以“诚信”为主题,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主题班会、团课、资助讲座、舞台剧、情景剧、微视频、征文、演讲、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校园活动,使学生全面参与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从“要我诚信”的观念转变为“我要诚信”。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三、活动开展的时间及形式

时间:20205-6

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学校尚未正式开学,在今年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中,各学院要创新工作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APP等载体,通过制作H5,开展线上征信金融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

此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宣传月活动主要以学院为单位来组织开展,各学院要在总结去年活动开展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特色,综合考虑疫情期间特殊情况,制定本学院具体的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方案。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也将利用微信、微博、校园网、贷款毕业生还贷工作会等开展一系列诚信教育的宣传活动。

各学院要从诚信图片展、主题班会、诚信教育宣传板报大赛、资助讲座、舞台剧、情景剧、微视频、演讲、征集诚信格言、观看诚信教育宣传片、以诚信为主题的海报征集、拍诚信创意照片、诚信知识竞赛、以诚信为主题的辩论赛等形式中选择2-3项,指导所属班级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检查活动开展的效果。各学院可根据本院特色围绕诚信主题开展独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也可以学院之间联合开展相关活动。

四、活动要求及材料上报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月活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具体活动方案,广泛动员,认真组织,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积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2.积极发动,全员参与。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动全体学生,做到全员参与,使活动覆盖到每一位受助学生,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精心策划,务求实效。各学院要围绕活动主题,紧紧抓住学生成长发展需要和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设计策划,力求实效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务求使广大学生了解掌握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牢固树立起诚实守信、知恩图报的思想观念。

4.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要突出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重点,着力宣讲励志自强、诚信感恩的理念。充分体现“以信为荣”的校园氛围,形成助学政策深入人心,领导关心资助工作,学生支持资助工作的学院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5.加强落实,确保成效。各学院要将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让征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入心入脑,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

6.认真总结、探索提高。各学院要对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逐步建立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

7.材料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及时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总结材料。材料包括:本学院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具体时间、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宣传形式(包括宣传稿)、活动内容、活动图片(视频)、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要求短、实、新,每个活动图片不少于5张,文字不超过1500字,如有视频材料可以一并报送。

“诚信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上报时间:2020531日前;

“诚信教育活动月”总结上报时间:2020630日前。

请各学院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形式上报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请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平台。疫情期间,因特殊情况,各单位可先报送电子版,待开学返校后补交纸质版。

联系人:伍玮 65783544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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