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功奖励金未发放,惊动检察院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9-18浏览次数:2001

一个令人深思的案例。

今年5月,陆军某旅指导员刘宗原向解放军郑州军事检察院(以下简称郑州军事检察院)反映,2018年他荣立三等功的奖励金,一直未发放到位,请求协助解决。

以刘宗原反映的情况为线索,郑州军事检察院调研发现,入伍优抚金、立功奖励金漏发、少发,光荣军属牌挂不到位,立功喜报送不到家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出现,对军人军属的荣誉感有所挫伤。

7月上旬,郑州军事检察院联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军区将保护军人荣誉纳入公益诉讼

一场事关军人荣誉的调查就此开始。

一份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让刘宗原的家乡——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成为各级关注的焦点。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刘宗原,听他讲述了事情原委。2019年春节前,他所在部队将他2018年的立功喜报寄往襄城县民政局,春节后被签收。

刘宗原的父亲刘许召是一名退役军人,他特意扫了院子,擦了玻璃,等着来人送喜报。

然而年过完了,送喜报的事还没动静,村里有人开始议论。

犹豫了近半年,刘许召决定到县民政局、人武部问问立功喜报的事。民政局工作人员找到刘宗原的立功喜报,让刘许召自行取回家。

刘许召问:“喜报没送,奖励金发吗?”工作人员告诉他,年前已发放过2018年的立功奖励金,2019年预算里没有刘宗原的奖励金。

“许昌市有规定,军人立功后政府发放不同档次的奖励金,三等功的奖励金是1000元,怎么莫名其妙就没了呢?”刘宗原从电话里得知父亲的遭遇,感到很迷惑。

今年5月,刘宗原将情况反映给郑州军事检察院。

很快,郑州军事检察院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启动协作工作机制,向襄城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督导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调查解决刘宗原立功奖励金一事。

襄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立即组织全面排查,将漏发的34名官兵的立功奖励金全部发放到位。

“俺要的不是钱,是军属的荣光。”刘许召对记者说,家里每年收入不错,不缺吃喝,但因为这1000元奖励金是一种政治荣誉,所以很在乎。

  

襄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连夜展开全面排查摸底,发现2018年、2019年各漏发17名官兵的立功奖励金。

该局召开专题会议剖析查找优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部队实施阶段性表彰的变化完善优抚方案,改变每年春节前送一次立功喜报的做法,明确每季度和人武部汇总一次,对立功喜报进行核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喜报和奖励金送到立功官兵家。

7月下旬,襄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台一项新规定,喜报送不到家、光荣军属牌挂不到位,各级直接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此外,襄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明确要求,在河南省《关于在全省建立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制度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活动的实施意见》基础上,送喜报要有“两红一响”,即红花戴起来、红条幅打起来、锣鼓响起来,强化送喜报的仪式感,浓厚尊崇军人、优待军属的社会氛围。

“不能等到战争来临才想起军人,不能等到军属有困难才去关爱。”郑州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申家鹏这样表示。

站在襄城县看河南,全省还有多少官兵的立功奖励金漏发?

采访期间,郑州军事检察院第二检察室主任李芳海,拿出一份河南军地检察机关的最新反馈情况。数据显示,目前河南军地检察机关已立案5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4份,在已督促解决的未悬挂光荣军属牌事宜中,洛阳市12家、周口市2家、驻马店市1家、焦作市1家、平顶山市1家;在已督促解决的官兵立功奖励金未发到位事宜中,许昌市106人、方城县66人。

去年以来,郑州军事检察院、河南省军区,利用春节、“八一”建军节前走访慰问时机,对现役军人和离退休军人家庭进行走访调研,全面了解各项优待政策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协调,发出检察建议书,郑州军事检察院跟踪督导工作进展。

7月31日,记者接到武警杭州支队某大队教导员陈志法的电话,他说家乡泌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告知,八一建军节去他家慰问并补发2002年入伍的义务兵优抚金共2865元。

最后,哨位君谈谈自己的看法:

案例中提到的立功奖励金发放、光荣牌悬挂等等,都是特别小的事情,如果这些事情总是需要检察机关督促解决,着实令人遗憾。

尊崇,不能总依赖法律维系。

同时众多的相似案例表明,在过往特别是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建立之前,军人权益被损害的情况有多普遍,小到1000元奖励金,大到档案被冒用。

开展公益诉讼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值得提倡,也希望这些法律资源能更多关注军人子女入学、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等涉及核心利益的领域。

案例转载自解放军报

原文:张军 冯源 王根成

原文转自:三等功奖励金未发放,惊动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