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管理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10-09浏览次数:539

研究生院〔2020〕019号

第一条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是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学科综合性考试,是博士生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前提,是培养博士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必要环节。为规范学校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培养过程管理,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传媒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传研字[2020]1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是检验博士生对本领域基本文献、基础理论、前沿理论、相关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的主要方式,旨在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淘汰不具备培养基础和科研能力的学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三条所有博士生,包括进入博士培养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均应参加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博士生通过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第四条博士生应在参加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之前完成基本文献阅读。博士生基本文献阅读数量不少于150种,其中文学类和艺术学类博士生阅读著作数量不少于50种,工学类博士生阅读著作数量不少于30种。各培养单位应在不低于上述阅读数量的基础上明确各学科具体要求,可适当提高标准。

第五条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和面试或实验操作。所有博士生均应参加笔试;文学类和艺术学类博士生应参加面试,工学类博士生应参加面试或实验操作。

笔试考查博士生对本领域基本文献、基础理论、前沿理论、相关学科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考查文献原则上应在基本文献目录内;考试题型一般包括文献综述、简述、简答等。面试和实验操作综合考查博士生开展论文研究工作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

第六条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占考试总成绩70%;面试或实验操作成绩以百分制计,占考试总成绩30%。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通过,计2学分;60分以下为不通过,不计学分。

第七条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时间为一天半,其中笔试时间为一天。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每学年组织三次,一般安排在博士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学四周内(第一次)、第三学期结束前两周(第二次)、第四学期开学四周内(第三次)。

第八条博士生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应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参加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第一次考试未通过者,可申请参加第二次考试;第二次考试仍未通过者,可申请第三次考试。三次考试均未通过者,实施分流或终止培养。缺考按考试未通过,成绩计0分。

第九条博士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应最迟在考试两周前提出延缓参加考试的申请,经责任博导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参加下一次考试。

第十条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完成命题、报名、阅卷等工作。面试或实验操作由各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院规定时间组织。

第十一条各培养单位应成立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五人,组长为培养单位主管或主要领导。

第十二条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按照二级学科组织命题。

第十三条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人才培养要求制定考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20级博士生开始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