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2023〕62号
学体育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全面发展高素质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结合我校培养目标,紧扣我校人才培养特色,特制定本规定。
一、体育课程基本要求
(一)体育课是我校本科生的必修课程,分布在第一至第四学期,共4学分,含一个必选项目(游泳)1学分和兴趣选修项目3学分。学生须通过第一至第四学期的体育课考核,获取相应的学分。
(二)我校体育课为学期选项制,按年级和学期开设,男、女生分班上课(体育舞蹈、游泳和舞龙舞狮除外)。在校期间,学生在四个学期内至少选择2个体育专项,游泳项目必选且限选一次,其他项目可复选。每学期学生通过教务系统选定体育项目后,不得更改。
二、体育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体育课的成绩每学期根据教学要求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内容包括课程专项、身体素质、课堂表现、班级课外竞赛。
所有考核与测试要求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育课程重考、重修、免修及缓考办法
(一)重考:每学期体育课程总成绩不及格者,可重考。必选项目最多可重考四次(重考通过不可再次重考),兴趣项目只能重考一次,重考及格获得课程学分。重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初。
(二)重修:体育课总成绩不及格者,可直接选择重修。重考后课程总成绩仍不及格或因缺课达到总学时1/3(含)以上被取消期末考试资格者,须重修。课程重修及格获得相应课程学分。
(三)免修:学生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课程学习时,须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免修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校医院审核、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和本科生院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缓考:学生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课程考核时,需考前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缓考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任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校医院和本科生院批准后方能缓考。缓考考试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初。缓考考试成绩按照期末考试成绩占比核算课程总成绩。 四、在学校规定的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我校本科生(含港澳台学生、双培生,不包括国际留学生)须参加四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且测试达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具体要求详见《中国传媒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办法》。
五、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中国传媒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2022级学生起执行。
七、本规定由本科生院、体育部负责解释。